2008年国家新的医改政策呼之欲出,日前由中科院主导,医疗卫生界专家参与制定的一份医改建议引起公众关注。该建议希望,能跨越城乡二元化鸿沟,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二为一,实行城乡居民一体化管理。这项建议是否具有可行性,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什么?昨日,本报记者邀请三位学者对此展开了讨论。
南师大社会发展学院吴亦明教授:
中科院提出的建议只是多个建议中的一种,最后还是要由政府和社会各界反复酝酿寻求各方意见,才能确定一个最有利公众的方案。此方案提出医疗改革应实施城乡一体化思路,在总体方案上是可行的。医疗卫生是一项社会公共产品,其供给应实行一体化,但具体实施应细化,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和措施。医疗改革涉及到政府管理层、医疗服务供给方和患者多方利益,其方案最终实施应考虑公众的需求和利益,体现公益性,要有利于医疗机构更好地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政府的必要投入,要考虑各方利益的综合平衡。医疗方案要符合经济发展水平和我国国情。
经济学家刘东和教授:
小康社会是全体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小康,和谐社会是全体社会成员社会关系的和谐,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利益关系的和谐,基础是公平。医保改革也是为和谐社会服务。无论是小康社会还是和谐社会,都不能撇开农村和低收入群体。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民是大头。中科院所提的建议思路是对的。长期以来的体制有缺陷,把社会的主要群体农民给丢掉了,历史上在计划经济下,农民有合作医疗,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一些基本的保障,但和城市相比始终差距比较大。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在发展中国家是很普遍的,但这不是忽视农村和困难群体的理由。越是推进城市化,向现代化发展,这个方面越要注意。政府要花钱的地方很多,财力支撑不了,但很多地方是可以省一省把钱用到更需要的地方。每年几大类不正当的公款消费的费用大约有一万亿,如果能省出一半来,医疗保障上的压力会小很多。城乡一体化是方向,财力紧张是一个现实的问题。要能够开源节流两条腿走路,对实现医疗保障的改革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财贸金融所经济师骆祖春:
这种医疗保障的一体化是国家发展的趋势。发达地区可能还有其实现的可能性,不发达地区实现起来就很困难。医保的一体化的基础是城乡经济的一体化。这在发达地区有一定的基础。农村医疗资源条件和城市相比也是大大的不足。这也制约了医保一体化实现的条件。这样医保的一体化很可能只有名而无实。要想真正实现这种一体化,肯定要先进行一定的试点。医改有一个原则:全覆盖。但现在这个全覆盖的另一个现实是低水平。现在保障民生是各级政府强调的重点。财政收入再多,人均起来就很低了。目前的财政机制在其运行中也存在问题,导致很多资金不能落实,又有部分资金花不掉,这种先天不足也影响了改革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