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最新资讯 » 正文

对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问题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7  来源:中医中药  作者:中医中药  浏览次数:836
核心提示:中医中药

    对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几个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在讨论和形成之中。我们通过新闻报道了解到,温家宝总理最近主持召开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温总理在座谈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要认真总结以往改革经验,加快推进和深化。经过广泛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反复修改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也将进一步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适当时候公开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与广大医药企业对此十分关注。我们完全赞同并支持建立和完善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同时为使基本药物制度的设计更加完善合理便于操作,我们对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供医改协调工作小组参考。

    一、必须保证基本药物的权威性,使之安全有效可获得

    基本药物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WHO)1975年首先提出来的,并于1977年制定发布了第一个基本药物示范目录。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有国家或机构不同层次医疗的基本药物目录,并且经常调整更新。

    我国很早就响应WHO的基本药物行动计划,有关部门从1992年起开始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并且每隔两年调整一次。但我国目前基本药物品种过多,其中化学药品773个品种,中药1260个品种,远远超过WHO基本稳定在310个品种的水平。而且我国目前缺乏一套完整的,鼓励支持基本药物的生产、配送、价格低廉,及临床合理使用的药物政策。因而基本药物的作用不明显。

    为保证基本药物在医疗保障中的权威作用,我们建议有关部门要共同行动,特别是卫生、药品监管、医疗保险、价格、药品生产经营、中医药等主管部门应共同研究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由国务院发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该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结合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的支付能力和水平,对各方面提出要求和措施以确保广大群众可获得医疗保障所需要的安全有效的基本药物,同时该制度又有利于促进我国医药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国家各方面的药物政策,这绝不是某一,二个部门所能单独解决的。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零敲碎打的解决办法,不但会使重要矛盾得不到解决,而且会久拖不决,最终造成失败。有时部门之间不同的政策目标,某些相关的利益也会产生矛盾。因此基本药物制度应包括药品生产、流通、研究、监管、价格、保险、合理用药、中医药发展等各个方面工作内容,成为一项复杂而相互依赖的系统工程。做到统筹兼顾、协调一致,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贯彻实施。

    基本药物品种要按照 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低廉,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的原则依据安全、成本效果,经过循症医学,按照《临床指南》,由医学、药学、药物经济学、医疗保险等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遴选发布,每两年修订一次。基本药物品种目录应使用药品通用名称。
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量应根据临床需要,WHO的<指南>及国家支付能力确定.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应包括适当中医药品种。
    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是全民都能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障品种,是国家各种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基础。

    基本药物在社区医疗和 新农合 使用中应给予全额报销。这项政策将能够促进社会公平,保障低收入人群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促进社区医疗和 新农合 医疗体系建立优先权。由于基本药物品种是上市药品的少数品种,它的大量采购,必将会导致规模经济和更多的价格竞争。而且药品品种数量少,质量更有保证、采购贮存、流通调配都将更加快捷方便。同时培训医务人员,提供药品信息将更加集中。医生也可以用较少的品种获得更丰富的经验,更准确的识别药品的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因此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将会提高医疗质量,改进医疗服务和节约药品开支.在解决人民群众 看病难,看病贵 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

    二、必须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基本药物由政府择优集中采购

    国家基本药物的品种必须保证生产,但对于是否必须采取定点生产的政策,我们认为值得研究。首先,定点的概念和定点企业的生产配送如何操作都不太明确,按我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所有具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都可以生产此种药品。如果国家 定点 了,那么不定点的企业是否还可以继续生产? 定点 是否是一次审批?,这将会使企业千方百计要求进入定点行列。取消不定点企业的生产与 药品管理法 不符,如果不定点企业还可以生产,则造成市场上 定点 与不定点两个待遇。而 定点 以后的企业谁来下达生产计划?以及能否保证定点企业永远 质优价低 ?由此产生诸多矛盾和混乱。为此我们建议国家对基本药物品种的生产不宜首先 定点 ,而要按按市场竞争的规律,在政府制定条件提出要求的基础上由政府按质优,价低的原则集中采购,谁符合标准条件采购谁的产品,国家采购的药品按要求简化包装,直接配送。这样做实际上也是一种定点,但不是由国家首先定点,而是按市场规律优胜劣汰。国家不直接选择企业,而只是选定产品。企业一律平等参与竞争,这将大大减少政府出面首先定点所造成的矛盾。

    基本药物品种的配送,也要按照条件优先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质量好,信誉较高的骨干医药流通企业,并使其有必要合理的利润。这样才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长久实施。

    三、必须从制度上保证基本药物在临床中的合理使用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除了需要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外,它还必须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相结合。特别是需要相关的配套规定来保证临床医生的首先使用。从目前试行的 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药品 的使用情况来看, 首先使用 目前仅仅是一种号召,并不具备强制效力。再加上各地都有自己的 目录 ,及 以药养医 ,致使定点生产的药品在医疗终端难有所作为。因此必须规定基本药物品种在社区医疗, 新农合 诊疗中 首先使用 ,赋予基本药物品种的首选性同时由卫生部门、医疗保险部门加强监管。否则,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的设想和愿望难以实现。

 
关键词: 中医中药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供求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最佳分辨率1024*768,IE6或以上)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