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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安徽纳入民生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7  来源:中医中药  作者:中医中药  浏览次数:981
核心提示:中医中药

    安徽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中医药发展中的政府职能。该省要求,在5年时间里,从政府举办的综合性医院到社区及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和体系;中医服务量要增加50%,满足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2008年,该省县以上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9.5%,出院人次占医院总出院人次的10%,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分别比综合性医院低27.5%和25.9%,价廉物美的中医药服务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此次该省要求,将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和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市、县政府都要办一所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立中医科(诊室)和中药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要提供中医药服务;政府举办的综合性医院都要设立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设置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5%的床位。该省特别强调,未经法定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撤销、拍卖、合并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或改变医院性质。

    该省还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民营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人员开办中医诊所,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医在药店坐堂行医;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各种保障制度中的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自制膏丹丸散等传统中药制剂,简化申报和注册程序,并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为了保证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领导和协调,该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县以上中医药管理机构,形成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

 
关键词: 中医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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