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中医治疗 » 正文

女子怀双胞胎猝死医院 家属质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1  来源:中医中药  作者:中医中药  浏览次数:842
核心提示:中医中药

    我女子中午吃饭还好好的 咋能一转眼人就没了啊 , 最可怜的是 肚子里两个娃啊,跟着也走了 ,10月9日,宝鸡扶风法门镇南佐村村民樊小娟怀着近9个月的双胞胎身孕,到该县中医医院做产前检查,在住院的当天下午猝死。而对于县、乡、村各级组织主持下的调解协议,小娟的家人也认为是医院息事宁人的仓促结果。虽然在协议上签了字,但樊小娟的丈夫说是村干部让他签的, 当时事情急,我也不知道脑子咋晕了 。对于死者家人的意见,扶风县中医医院的霍副院长难以理解, 这事情已经解决了,我们医院还觉得冤枉呢 。

    家属质疑病历真实性

    根据樊小娟家人提供的门诊和住院病历的复印件,记者看到,10月9日当天,她到医院检查时,是以高血压(子痫前期重度)、妊娠合并贫血及双胞妊娠等为由收住入院的,但樊大娘说: 病历是改过的,娃死后四五个小时,都没给我们病历,我们闹了半天才给了 。

    对于樊小娟的身体状况,扶风县中医医院主管业务的霍副院长也承认还不错,但他称樊小娟的猝死事发突然,医院以前从没遇见过这种病例, 那么快,我们判断是心脏骤停,而高血压和怀双胞胎都是心脏病的诱因。 至于住院病历,霍副院长解释说遇到这种事件本来就是要封存的。

    家属要求给未成活的孩子 补助

    樊小娟的母亲、姐姐之所以不满调解协议,她丈夫现在也称不认可,原因是他们觉得接受不了 人道主义补助 的说法,以及只给樊小娟补助的做法, 9个月的双胞胎呀,马上就要生了,这可是一尸三命啊 ,但霍副院长认为孩子没出生,当然没有受 补助 的权利。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西安办事处的杨蓬伟律师说,胎儿没有出生,不是民事主体,的确不能享有民事权利,但根据司法实践,家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丈夫称协议是村支书让签的

    樊小娟猝死次日,县卫生局、法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南佐村村委会就主持了中医医院和死者丈夫赵永兵的调解协议。按协议说,调解是赵永兵提出的申请,协议上也的确有赵永兵的签字。但赵永兵却告诉记者,妻子死后,扶风县各方面都要求尽快解决此事,但和他及妻子娘家人谈得少, 我们都是被人牵着走的,是村支书让我签的 ,至于签的内容,赵永兵说他也不知道。樊小娟的母亲樊金莲说,当时她和另外一个女儿、女婿想参加调解过程,却被拒绝。

    赵永兵说的让他签字的村支书叫赵德润,记者采访时,赵德润表示赵永兵知道协议的内容。中医医院的霍副院长说,处理死者后事期间,家属多次来医院闹事,还砸东西、打人,县上很重视,一位县领导还过问此事并对调解作出指示。

 
关键词: 中医中药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供求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最佳分辨率1024*768,IE6或以上)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