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郎中无医师执业资格,仍冒充 名医 私自配置中草药,将患有精神疾病的少女医死。日前,虹口区法院对一起非法行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华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2万元;判处耿永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1万元。
李华、耿永是混迹于社会的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江湖郎中,但是为了谋取私利,他们利用仅有的一点中医常识和来路不正的江湖土方,冒充江湖名医,到处 治病救人 。今年初,张阿姨托人找到李华、耿永,为其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小张治病。李华、耿永谈妥治疗费总价为人民币3万元,收取了张阿姨支付的首付款8000元。
此后,李华将自制的1包中草药粉末放入耿永做好的面汤内,让小张吃完后离去。小张服药约20分钟后剧烈呕吐。当晚,小张再次呕吐并带有血丝,张阿姨即打电话询问李华,李华让小张服用大葱水止吐。但没过多久,张阿姨在陪女儿上厕所时发现其下身不断流血,又打电话询问李华,李华仍然认为属服药后的正常现象。由于女儿出血进一步加剧,张阿姨再次打电话询问李华,李华和耿永这才赶至张阿姨家,李华在给小张搭脉后察觉事态严重,立即让家属拨打 120 电话请求救护,但为时已晚。
案发后,经相关的医疗检测鉴定,李华自制的中草药含有毒性,服用过量会引起中毒,严重者可致循环衰竭及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华、耿永结伙,无医生执业资格仍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治疗活动,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害人小张生前除患精神疾病外无其他严重疾病,其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因被告人李华在未查明小张当时的生理情况下,配制给小张服用超过正常剂量的含有毒性的中草药,致小张严重中毒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