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医疗保健 » 正文

保健食品不能当药品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7  来源:中医中药  作者:中医中药  浏览次数:1093
核心提示:中医中药
   目前,保健食品在市场上名目繁多。有些厂家和商家,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将保健食品当药品来宣传、销售。有的打着 中国科技发展成果 和 国内知名医学专家、教授几十年研究成果 的旗号,宣称对颈椎病、类风湿、高血压等中老年疾病有显著疗效作用。有些保健食品的说明书、包装盒及广告上标注的 适宜人群 直接描述功能主治和适应症的内容,暗示产品的治疗作用。更有商家通过社区讲座、免费仪器检测等手段推销产品,诱惑和误导消费者,给公众身体健康带来严重隐患。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药品与保健食品是有着本质区别的。药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要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审查,并通过药理、病理和毒理的研究实验及严格的临床观察,经鉴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市场。而保健食品不应含有有目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的物质,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未经过医院临床试验便可投入市场。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分辨药品与保健食品时,首先要看外包装盒上标注的 批准文号 。药品标注的是 国药准字 文号,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而保健食品则以 国食健字 、 卫食健字 等文号出现,审批部门可能是国家的也可能是地方的相关部门。其次,看标签和说明书。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 功能主治 或 适应症 等内容。而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得涉及功能主治和适应症,只能标注 保健功能 或 适宜人群 等内容。有的 注意事项 标明 不能替代药品 。第三,看售货柜台、货架上标示的标识牌。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凡是在标示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标识牌的柜台、货架上摆放的是药品,而摆放在标示为 非药品 标识牌柜台、货架上的,都不属于药品。第四,消费者可通过向药店里驻店药师询问,通过药师来确定是 国药准字 号药品还是保健食品。

 
关键词: 中医中药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供求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最佳分辨率1024*768,IE6或以上)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