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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药鉴定的依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7  来源:中医中药  作者:中医中药  浏览次数:997
核心提示:中医中药

  中药鉴定的法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和《中华人民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简称《部颁药品标准》)。

  一、国家药品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中国药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简称《部颁药品标准》:中药材部颁标准和进口药材部颁标准。

  二、地方标准标准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标准。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炮制规范。

  根据疾病防治需要主要内容如下:

  急症患者:注射剂、气雾剂、舌下片、滴丸(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水溶性基质)等速效剂型;

  慢性病患者:丸剂、片剂、膏药及长效缓释制剂等;

  皮肤疾患:软膏剂、涂膜剂、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洗剂、搽剂等剂型;

  腔道病变:栓剂、灌肠剂等。

  不同给药途径的药物剂型,起效时间快慢不同。通常是:

  静脉注射>吸入给药>肌内注射>皮下注射>直肠或舌下给药>口服液体制剂>口服固体制剂>皮肤给药。

  使用有毒药的注意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1.用量要适当,采用小量渐增法投药,切忌初用即给足量,以免中毒。

  2.采制要严格,在保证药效的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提下,严格把住采制药各个环节,杜绝伪劣品。

  3.用药要合理,杜绝乱用滥投,孕妇、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幼及体弱者忌用或慎用毒烈之品。

  4.识别过敏者,及早予以防治。
 

 
关键词: 中医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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