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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同等提高5%新疆农牧民使用中医民族医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9  来源:中医中药  作者:中医中药  浏览次数:1190
核心提示:中医中药

       今后,新疆农牧民看病就诊时,使用新农合医疗目录内的中医民族医药,可在同等补偿比例上提高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看病时抓中医民族医药就能再便宜些。
12月19日,记者从新疆中医民族医药工作会议上了解,为充分利用中医民族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及农牧区中草药、民族药材资源丰富的优势,降低医药费用,减轻农牧民看病负担,自治区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对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在县(市)及县(市)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新农合医疗目录内的中医民族医药、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服务的费用,可在同等补偿比例上提高5个百分点。

      《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中共有930个药品品种,其中中成药品种303个,民族药品种109个,所有中药饮片均纳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会议当天还举行了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揭牌仪式。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自治区副主席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出席会议并为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揭牌,帕尔哈提﹒克力木任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关键词: 中医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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