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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步长代表:对中成药价格实施分类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30  来源:中医中药  作者:中医中药  浏览次数:1096
核心提示:中医中药
对临床效果突出、正在或已进行了系统科技研究、具有国际化基础、并处于微利状态的中成药品种,经备案申报核实后适度提价。

目前,中药产业面临一系列挑战,如中药材原料与成药质量问题、“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及科技进步与创新能力不足、国际化市场开拓力弱等,都与中成药价格问题有关。全国人大代表、步长制药创始人赵步长为此呼吁,完善中成药价格政策,构建促进市场正常竞争机制的价格形成机制。

赵步长建议,对临床效果突出、正在或已进行了系统科技研究、具有国际化基础、并处于微利状态的中成药品种,经备案申报核实后适度提价;对具有主要中药材原料品种GAP供应基地,其规模已达到可满足全部自需的中成药品种,经备案申报核实后适度提价;对价格显高的中成药品种,根据其已在和计划的系统科技研究、完善中药材GAP供应基地、改进生产设施等投入因素,并根据其治疗领域、使用价值、综合成本及药物经济学角度进行科学评估后,实施区别处理。

将现行政府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规制的方式改为实行报销基准价格,以体现保基本的托底作用。基准价格应客观反映符合国家法定市场准入标准的中成药医保品种的价值,作为医保报销的基准。对于质量、疗效、安全性显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优质高价值品种,让企业在备案明示其优质价值差异的基础上自行定价。高于基准价部分,原则上应由消费者自付。药品监管部门对低价中标的中成药质量要加强监测,制订跟踪检查原料库房、投料实况,抽查抽检成品内在质量等常态与应急监管方案。一旦发现问题,坚决依法处理。(中国中医药报)

专家免费咨询热线:010-57476995(咨询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关键词: 中医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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