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最新中药 » 正文

国家卫计委与国家中医药局保障急(抢)救药品供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02  来源:中医中药  作者:中医中药  浏览次数:1116
核心提示:中医中药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急(抢)救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把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用药作为深化医改、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完善急(抢)救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

近期,解救农药中毒的氯解磷定、抢救休克用的去甲肾上腺素等药品频频告急。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急(抢)救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把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用药作为深化医改、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完善急(抢)救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

《通知》提出,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本地区临床急(抢)救用药需求现状,按照急(抢)救必需、安全有效、中西药并重、个人和医保可承受等原则,组织专家合理确定本省(区、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急(抢)救药品遴选标准和范围,并将确定的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公立医院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直接与企业议价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的急(抢)救药品委托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集中议价采购。各地要统筹做好公立医院与基层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加强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建立短缺药品信息及时报告制度,设立短缺药品监测点,及时发布短缺药品预警信息,做好供需衔接,并鼓励地方创新和探索保障急(抢)救药品供应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中国中医药报)

专家免费咨询热线:010-57476995(咨询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关键词: 中医中药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供求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最佳分辨率1024*768,IE6或以上)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