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5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关于上报2008年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招标需求情况的函》(卫疾控艾防便函〔2008〕8号)。
按照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社[2007]190号)要求,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美沙酮原料由卫生部集中招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分别采购。
根据卫生部招标采购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已开始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美沙酮原料的招标准备工作。为了保障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供应,确保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请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计上报2008年你省(区、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招标采购需求情况和预计2009年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总人数,以便及时组织招标采购工作,同时为制定下一年度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计划提供依据(见附件)。美沙酮原料按计划量采购,不需再单独上报采购量。
在上报2008年药品需求计划时,请综合考虑2008年需要治疗病人数量的增长趋势,以及下一年度药品招标、采购、配送所需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安排,避免药品供应不及时。卫生部将根据各地上报的2008年药品需求量组织招标,各地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采购合同并完成采购。请各省(区、市)于2008年2月25日之前填报附件并加盖卫生厅(局)公章,上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并抄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将填写好的附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附件的电子版可在卫生部 疾病控制 栏中下载(网址:www.mo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