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中医局获悉,北京市中医局对北京国医药研究院崇文天易中医门诊部已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撤销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北京国医药研究院崇文天易中医门诊部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中医医疗机构,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给予撤销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处罚,并在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查申请。
从北京市中医局获悉,北京市中医局对北京国医药研究院崇文天易中医门诊部已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撤销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北京国医药研究院崇文天易中医门诊部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中医医疗机构,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给予撤销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处罚,并在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查申请。